女教師借債千萬墜亡是怎么回事呢?墜樓之后又是什么原因導致出現債務問題的呢?但是她借的錢卻全部不知道去向,這就有些奇怪了,這么一大筆錢竟然完全不知所蹤,真的是匪夷所思啊,而且也無法立案!真的是苦了那些借款給這名女教師的人了!
近日,原本安靜的廣西桂平市第一中等職業技術學校(以下簡稱桂平市一職)被一起墜樓事件攪 得沸沸揚揚。記者12月27日從桂平市委宣傳部獲悉,墜樓者是桂平市一職的一名女老師,她近年來先后向該校25名老師借貸700多萬元,加上利用社會關系 獲得的其他借款,總金額逾千萬元,目前巨額資金流向成謎。
墜樓牽出借貸風波
12月7日凌晨4時左右,桂平市一職教工公寓發生一起墜樓事件。后經校領導到現場核實了解,墜樓者為該校女老師李某某,她已不幸身亡。警方調查后認為墜樓事件為當事人所為。
7日上午,桂平市一職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通報了該起事件。散會時,有老師嘆氣稱借給李某某的錢要“打水漂”了,旁邊不少老師也表示,李某某借了他們不少錢。
12月27日,記者從桂平市委宣傳部提供的一份桂平市教育局匯報材料中獲悉,李某某生于 1983年2月,已婚,系桂平市一職語文教師。根據一教師提供的借貸統計,她的借貸金額逾千萬元,其中涉及該校老師25人,金額為721.4萬元。目前, 一部分借款人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
借款理由五花八門
據匯報材料中表述,李某某以“表哥撞死人要賠60萬元”、“親戚買地投資短缺資金”、“母親病重”、“投資工程建設工人摔死要賠償”等理由向他人借貸。一名普通的職校老師,為何能讓身邊親友甘愿拿出積蓄,甚至貸款也要借錢給她?她借來的錢又用在了哪里?
“都怪自己被高息蒙了眼。”遠在廣東的一名受害者坦言,李某某的丈夫盧先生也是桂平市一職 的教師。李某某自2011年開始,就以學校需要籌集項目建設過渡資金,募集到的資金學校會給予高息回報為由,先后向她借了100多萬元。5年來,李某某一 直都給予她相應利息,她并未想到一切都是虛構的。
除了高息吸引,李某某還讓放款人為其保守秘密,甚至同一辦公室相鄰的幾名同事,均不知道對 方亦借過錢給李某某。該辦公室一名同事表示,每次李某某在學校找她談借錢的事,都會拉她到學校操場單獨“逛逛”。李某某每次均稱因為信任才找她借錢,希望 她要保守秘密,“李某某與她老公在學校也是挺有前途的教職工,當時我想著借錢給她不會出什么問題”。
巨額資金去向成謎
12月22日,面對記者的采訪,李某某的丈夫盧先生直言“不敢相信”、“難以接受”。
盧先生說,他與妻子李某某結婚多年,家里的投資都是由李某某負責。一年多前,妻子提及她的同學在銀行做高管,還幫一些老板做“過橋”業務,投錢給她的同學,不僅利息高,而且周期短,讓他“搞點錢”回來做投資,“目前學校一些中層領導的錢,都是以我的名義借過來的”。
盧先生表示,目前他不僅背負約200萬元的巨債,還要承受同事們 異樣的目光,而且他還欠著銀行20多萬元的借款。他坦言,除了金錢上的打擊,最讓他無法接受的是,與他一起生活了多年的妻子,竟然一直在欺騙他。妻子墜樓前曾發微信給他說,多年來所謂的投資都是虛構的,是騙他的,“這讓我十分心痛,一起生活那么多年,我分不清她告訴我的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據了解,盧先生與這些受害者一樣,已到公安部門報案,希望公安部門積極介入,查清資金流向。
12月23日,記者從桂平市公安局獲悉,經過初步調查了解,目前此事還不構成立案偵查的條件,警方無法介入。
民間借貸訴訟中的注意事項
1、法院受理借款糾紛應有書面協議
根據最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的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即是說借錢出去的時候要簽訂能夠證明雙方存在借錢事實的書面證明,明確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有了這些法院才受理糾紛。
2、涉及刑事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在民間借貸中,往往伴隨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非法經營等犯罪行為,這就已經不是簡單的民間借貸糾紛了,法院會把此類案件交給公安或檢察機關來管。若人民法院立案后,發現民間借貸行為本身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就會駁回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