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河浮尸
據了解,從上世紀60年代始,有超過1萬具浮尸漂蕩于黃河蘭州段,浮尸中以自殺者比例最高,三成浮尸“無人報警、無人認領、無線索源”。據悉,浮尸長期浸泡在水中,如果腐爛變質,其污染程度遠遠大于生活垃圾的污染。然而,當地的撈尸人不敢掩埋,水電站隨意焚燒,公安疲于奔命,民政部門叫苦不迭,村民則被迫習慣了惶恐的生活。
誰能想象,美麗的母親河上竟漂蕩著這么多浮游弋著這么多孤魂 !中國這么大,又有這么多人,河里有浮尸并不奇怪。怪就怪在職能部門或相互推諉扯皮,或“力不從心”,以至于出現了職業撈尸人“挾尸要價”的荒誕事;怪就怪在一些浮尸雖被打撈,但因“查不來任何身份信息”,就繼續任其順水漂流;怪就怪在浮尸污染水源的問題日漸突出,當地村民驚擾不堪,而地方政府至今不能夠妥善解決。
不必對職業撈尸人的唯利是圖太過苛責,在地方政府責任缺席的情況下,他們的所為合乎邏輯,每一次成功的“挾尸要價”未嘗不令一個游魂安息。也不必對水電企業的社會責任缺失搖頭嘆息,面對多頭管理無人負責的局面,他們所做的也無非是趨利避害。
打撈浮尸 、治理水污染,是地方政府不容推卸的責任。如果地方政府主動承擔責任,積極展開工作,哪里會有現在這樣觸目驚心的怪事?如果以前經濟困難財政吃緊 ,發生這樣的事還可以諒解,但在今天地方政府普遍“不差錢”的情況下,還對黃河浮尸無動于衷,實在匪夷所思。我們不禁要問:打撈浮尸難道比建一座高大浮華的建筑還費錢、費力?退一步說,即便打撈并處理浮尸果真很艱難,現在也到了必須正視和著手解決的時候,因為再輝煌的經濟成就、再漂亮的統計數字、再壯觀的形象工程,也掩蓋不了黃河浮尸散發出的冷漠、丑陋以及腐爛的氣息。
當然,當地政府不能僅僅止步于“打撈”,還應對每一具浮尸進行甄別,分清是自殺、失足還是他殺,讓每一個孤魂能夠真正安息;更應增加投入,加強救援能力,及時挽救那些落水者,別讓黃河變成黃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