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有此類事件發生,總有人跑出來辯護稱:“公眾人物也是人,不應苛責其私生活中的表現。人家私下要說什么、要做什么,都是人家的自由。”對于這種觀點,筆者十分不以為然。不必拿保護私隱或言論自由之類的說辭來強加辯解,既然是公眾人物,就應該接受社會的放大檢驗,別一面向大眾就理直氣壯地享受高于大眾的話語權,一背對大眾又理所當然地表現出低于大眾的人格標準。
所謂公眾人物,必定是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人。他們所背負的不僅僅是社會知名度,還有社會公共利益,二者缺一不可。因此,社會必須給予公眾人物更高的要求,而他們也必須回饋社會更高的操守。
近一兩年來,公眾人物的私德缺陷屢屢被曝光,從外遇到嫖娼,從吸毒到斗毆,一張張曾經備受寵愛的臉變得丑陋不堪。與這些事件相比,畢福劍酒桌上的幾句“玩笑話”似乎沒那么嚴重,但恰恰因為只是熟人之間的對話,更能凸顯一個公眾人物的底線在哪里。
在這樣一個肆意解構崇高、嘲弄一切的時代,責任和擔當成了某些人眼中的笑談。但是,一個健康發展且具有良善價值觀的社會,一定不能缺少向上的力量。眼下的中國,需要朝著這樣的方向前行。那么,在前行的途中,公眾人物有責任也有義務扮演向上牽引的角色,而絕不能成為下墜力的一分子。
古人對君子的要求是正身守己,今天的公眾人物,即便做不成君子,至少也別粗鄙淺陋地活著。生活雖然是你們自己的,但是你們在生活中產生的影響卻與我們每個人有關。因此,請你們更有品格地做人,也更有品格地做事。社會需要你們拉高底線,而不是一再考驗我們的承受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