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失戀時不能做的事
1.糾纏
此刻你需要立即死心,當然完全不去糾纏,也許是不可能的。那么,給自己一個期限吧。
分手的時候,她答應會打電話給你。她信誓旦旦地說,她會找你。她說,雖然分開了,她還是會永遠關心你。你信以為真,每天等她電話,但是,這些承諾完全沒有兌現。你終于明白,分手時說的話,只有傻瓜才會相信。
應該放手了,可你舍不得,你太想她了,好吧,那就打電話給她。第一次,她的態度冷冰冰的。第二次,還是冷冰冰。第三次,她依然沒有回心轉意的跡象。凡事不過三,這些電話,以后不用再打了。
要是她愛你,下一次,會是她打電話來。要是她不愛你,再打四十次也沒用,不如留一點尊嚴給自己。
2.沒期限的沉淪
傷心和沉淪總有個期限。兩個月也好,三個月也好,給自己一個期限,就當是送給自己一個奢侈的失戀假期吧。假期之后便要清醒,一直沉淪下去,當你覺醒的那天,也許已經太遲了,你已經錯過太多太多。
3.不要把她送的禮物還給她
只有小男生和小女生才會做這種事。無論她送的東西多么貴重或是多么有意義,當愛情消逝,互相送過的禮物對你或對她已經沒有任何意思。留著吧,送回去或是把禮物要回來都太小家子氣了。
4.不要打無聲電話
一聽到她的聲音就掛斷,你以為她不會猜到是你打來的嗎?除非她是個大笨蛋。假如她是個大笨蛋,根本不值得你愛。
5.不要再去看她的微博或日志
她的一切已經跟你無關,別自討苦吃。她的日志才沒寫的那么好,有什么好看的。
6.不要拿自己的幸福來報復她
明明不喜歡她的朋友,為了報復她,故意跟那個女人好。你以為她會心痛嗎?她只會覺得你不自愛。她根本不關心。
7.不要隨便找個人來填補她的空缺
失戀時,跟一個自己不愛的人在一起,只會讓你更想念她,也更瞧不起自己。
8.不要逼自己去忘記
能夠忘記的時候,自然就能夠忘記。忘記不是一時三刻做得到的。
某時某刻,幽幽地想起那個你愛過的人,依然忘不了她,是人生的一部分。然后,某年某天,想起同一個人,發覺你對她早已經完全沒有感覺了,原來也是人生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