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日戰爭初期,蔣介石曾與日本取得了在戰略問題上的合作,日本誘降蔣介石,蔣介石投降日本卻絕無可能,只同意妥協合作,蔣介石為什么不投降日本,蔣介石與日本合作跟汪精衛賣國行為有什么區別?
抗戰期間,面對日本軍隊的強勢進攻,以及國內各地方勢力表現出的復雜態勢,蔣介石曾和日本有過系列密切接觸,意思是想和日本在戰略問題上達成妥協。需要指出的是,蔣介石和日本組織的妥協意向與汪精衛實施的賣國行為有著根本區別。區別的顯著之處在于蔣介石堅持國民黨政府統治中國,不會向日本俯首稱臣。
那么,日本為何急于要打蔣介石的主意?蔣介石為何沒有投入日本的懷抱?
蔣介石投降日本是真的嗎
抗戰爆發后,日本政府很快發現速戰速決的算盤打錯了。于是,決定引誘蔣介石集團投降。日本請了當時的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出面“調停”。
1937年11月5日,陶德曼向蔣介石遞送了日本提出的“和平條件”,其綱要包括事實上承認滿洲國,締結日華防共協定,停止反日等。蔣認為尚可接受,原則上同意以此為“和平談判”的基礎。
但日軍攻占南京后,其強硬派突然又追加了一系列苛刻條件,包括對偽滿由“事實上承認”變為“正式承認”;擴大華北、內蒙古與華中的非武裝地帶等。國民黨政府不敢貿然答復,日本政府很不滿意,談判出現僵局。
1938年10月下旬,日軍相繼攻占廣州、武漢,守備兵力增加,帶來作戰兵力的不足。為盡早結束戰爭,日本政府又加強了對國民黨政府誘降。
1939年春到1940年冬之間,日、蔣接觸、會談極為頻繁,連蔣介石自己也承認:那時,日本“至少每月一次間接及非正式的表示求和之意,并日益提出較優惠的條件”。1939年底的所謂“桐工作”計劃,日、蔣代表先后在香港、澳門舉行了15次會談,形成了“意見書”,其要點是:中國以承認滿洲國為原則,日本對中國尊重主權獨立及領土完整;中國立即放棄抗日容共政策;日本于恢復和平之同時,盡可能迅速撤兵等。
1940年6月8日,日方又提議舉行由坂垣征四郎、蔣介石、汪精衛出席的最高級會談,中方要求會談地點定在長沙,日方則要中方寫出書面保證,不得危害日、汪代表的安全。蔣介石“怕會談如果不成功會被日軍所暴露”,拒絕寫書面文件。日、汪代表則擔心安全無保障,不敢前往。日、蔣歷時十多個月的會談,又一次只開花而未結果。
























